行业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项目施工工艺规范
发布时间: 2024-04-04 来源:行业新闻

  2、按国家标准《消防设施电源监控系统》GB28184-2011要求对传感器进行如下调试:

  12、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Ω。

  13、同一工程中的导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选不一样颜色加以区分,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电源线正极应为红色,负极应为蓝色或黑色。

  1、监控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m~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1)各工序应按实施工程技术标准做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全方位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2)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交接时,应进行检测验证,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3、检查监控器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3次后,主电源和备电源应能自动切换。

  3)施工过程中,实施工程单位应做好隐蔽工程验收、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检验、系统调试及设计变更等相关记录;

  5、传感器(或金属箱)应独立支撑或固定,安装牢固,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等措施。

  6、传感器的输出回路的连接线㎜²的双绞铜芯导线mm的余量,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7、当不具备单独安装条件时,传感器亦可安装在配电箱内,但不能对供电主回路产生一定的影响。应尽可能保持一定距离,并有明显标志。

  4、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的基本要求编写实施工程的方案,并经监理单位批准。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实施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的实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附录B的要求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按国家标准《消防设施电源监控系统》GB28184-2011要求做如下调试:

  2)断开监控器的主电源,观察并记录监控器在备用电源供电状态下的工作状态;

  3)观察监控器显示所监控的电源的实时工作状态信息,记录监控器的工作状态;

  1、系统的调试,应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实施工程单位具体实施。应在施工安装结束并在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施工前准备工作→配管及布线→监控器安装→传感器安装→系统接地→调试→系统培训及交付使用

  3、系统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实施工程技术方案进行,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设计时,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更改并经图审机构审核。

  3、系统的主要设备应是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的产品。产品的名字、型号、规格应契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

  4、系统中非国家强制认证(认可)的产品的名字、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

  四、布线、 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装置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要求。

  8、传感器的安装不应破坏被监控线路的完整性,不应增加线、交流电流互感器尺寸及接线V以上直流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接地保护,其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接地装置施工完毕后,应按规定测量接地电阻,并作记录。

  1)按制造商提供的工作范围波动标准电压信号,观察并记录传感器的输出参数和采集数值;

  1、系统调试,应先分别对传感器和监控器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无故障报警、自检等操作时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2、将所有经过调试合格的各项设备按系统设计连接组成完整的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进行如下调试:

  5)导线)导线引入线穿管后,在进线、监控器的主电源引入线严禁使用电源插头,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主电源应有明显的永久标志。

  7、监控器内部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不同功能的端子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10、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

  11、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2、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m~0.2m。且满足以下要求:

  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4、同一区域内的传感器宜集中安装在传感器箱内,放置在配电箱附近,并预留与配电箱的接线)调试记录;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2)系统的实施工程质量应按本规程第4章的要求检查,对属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会同相关的单位协商解决,并应有文字记录;

  2、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3、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线、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6、系统在调试无故障后,开始系统的试运行。并按附录F表填写系统试运行记录。

  1、系统施工前,应对设备、材料及配件进行进场验收,进场验收应有书面记录和参加人签字,并经监理工程师或建筑设计企业签字确认;未经进场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设备、材料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有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国家法定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等文件。系统中的强制认证(认可)产品还应有认证(认可)证书和认证(认可)标识。

  7、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8、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3)系统线章要求检查,对于错线、开路、虚焊、短路、绝缘电阻小于20ΜΩ等问题,应采取对应的处理措施。

  6、系统调试完成后,实施工程单位应向建设(监理)单位提交系统调试和试运行记录。

  1、将监控器与外部的连线断开,并将任一回路的传感器与之连接,其他回路可分别连接等效负载,接通电源,使监控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2)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褪色;

一键拨号 一键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