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电动车充电场所建设有何规范?市消防救援支队介绍全市火灾形势和排查整治行动并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 2024-04-04 来源:行业新闻

  5月19日上午,市消防救援支队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以来全市火灾形势和下一步排查整治行动,并对记者提问进行了回答。

  问:目前我市不少小区、公共场所都可见到集中建设的电瓶车集中充电设施,请问电瓶车停放充电场所的建设有哪些标准?

  答:各地、各单位、居住小区在建设电瓶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时候,主要必须要格外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平面布置需符合标准要求:室内电瓶车停放充电场所应独立设置防火分区;室外电瓶车停放充电场所应独立设置在合理位置,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二是电气设置要符合标准要求:1、充电设施建设时应使用独立线缆,应安装过负荷漏电保护设施;应设置专用的充电配电箱。2、配电箱及电气线路充电插座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充电装置应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等功能。3、配电线路一定要符合电池同时充电时的负荷要求,施工应由取得相应资格的电工安装,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三是消防设施器材设置要符合标准要求:1、电瓶车停放充电场所应按现行国家消防技术规定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或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2、有顶棚的室外和室内电瓶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细水雾、超细干粉等自动灭火设施。3、室内电瓶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排烟设施。

  答:我市“三合一”场所主要存在违规住人、防盗网未开逃生窗现象较多,物理分隔不到位、群众意识不强等问题。为切实降低“三合一”场所火灾风险,确保不发生伤亡火灾事故,主要治理以下内容:

  二、严禁采用可燃易燃材料夹芯彩钢板、聚氨酯硬质泡沫等材料作为顶棚、隔断或内部装饰装修用到的材料,严禁搭建木质阁楼住人。

  四、消防设施器材应按规范配备并保持完好有效,按规定要求安装区域联网型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简易喷淋、消防软管卷盘等灭火设施。

  答: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确定的行政编制总规模内,单列消防员专项编制,编制不具体到个人。

  消防员消防救援衔设下列三等八级:高级消防员:一级消防长、二级消防长、三级消防长;中级消防员:一级消防士、二级消防士;初级消防员:三级消防士、四级消防士、预备消防士。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目前,消防员退出安置具体办法正在研究制定中。

  多家地市党报聚焦中超赛事“梅州客家VS上海海港”:探访球王故里 感受五华魅力

  我市开展2023年“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宣传活动:热爱自然 敬畏自然 保护自然

  “把罗氏沼虾打造成‘拳头’产品”!五华“产业村长”李素偌发展“稻虾共作”产业项目带动村民增收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梅州网(包括梅州日报)”的所有文字、图片稿件,版权均属梅州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梅州日报社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违反上述声明者,梅州日报社将追究其有关规定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别的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犯权利的行为的连带责任。

一键拨号 一键导航